1
、锯片上方必须装防护罩或保护挡板和滴水装置,在锯片后面,离锯齿
10
~
15cm
处,必须安装弧形刀,锯片的安装应与轴同心。
2
、锯片必须锯齿尖锐,不得连续缺齿两个,裂纹长度不得超过
20mm
,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。
3
、被锯木料厚度,以锯片能露出木料
10
~
20cm
为限,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为锯片的
1/4
。
4
、启动后待锯片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使用,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摇晃或抬高,遇木节要缓慢送料。
5
、如据锯线片,应逐渐纠正,不得猛扳,以免损坏锯片。
6
、操作人员不得战在或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反向操作,手不得跨超锯片。
7
、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
60mm
以上的锯片,在操作时应喷水冷却。
圆盘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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