罐区安全管理制度.docx
DOCX
5页
下载50
2024-04-29
浏览9039
收藏9
点赞28
评分-
2791字
60积分
罐区安全管理制度
1
、
目的
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,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、储存、发送等环节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2、
一般规定
1
、
罐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,持证上岗。
2
、
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,执行
24
小时值班制。
3
、
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、交接班制度、门卫制度和
物料装卸、发送操作确认制度。
4
、
罐区进行安全教育、安全检查、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。
5
、罐区应制定
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。并定期进行演练。
二.
人员进入罐区管理
1
、
严禁携带火柴、打火机、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。
2
、
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
方可
进入。
3
、
外来参观、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,其他应办理手续,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。
4
、
罐区防火堤内、装卸作业区、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,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,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。
三、
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
1
、
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,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,方可进入。
2、
外来机动车辆装、卸完物料后,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。
3
、
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
.
四、
防火防爆罐区须设置安全周知牌、安全警示牌及应急救援箱,罐区进出口、装卸作业区、泵房、消防泵房、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。
1、
罐区检维修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》,严格办理作业许可证,落实安全措施
2、
罐区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。
3、
罐区防火堤应符合要求,并应承受容纳物料的静压力且不渗漏,管道穿过处应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。
4、
罐区内卫生区杂草要定期清除,严禁存放干杂草和堆放杂物、垃圾。
5、
罐区围墙外
30
米内严禁焚烧、杂草和垃圾
五、
设备设施管理
1
、
罐区设备、设施应根据“谁管理、谁维护”的原则,实行“定人员、定设备、定责任、定目标”管理,确保设备完好,实现安全运行
2
、
建立健全设备、设施技术和管理档案,修理记录等;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、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维护计划等。
3
、
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、防爆要求,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六、
储罐及附件
1
、
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、规程,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。
2
、
储罐应按规范要求,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
罐区安全管理制度.docx
下载提示